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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的程序
2013/01/28 來源:http://www.zks.asura 編輯:ZksAsu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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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馬德里商標的途徑一共有兩種:一是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二是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來辦理。在辦理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時,往往需要更多的專業知識,所以第一種途徑更為方便。
無論是哪種途徑,都是以下三個步驟:
準備申請書件 → 向商標局國際注冊處提交申請書件 → 根據《收費通知書》的規定繳納注冊費用
(1)向國家工商總局提出申請;
(2)商標局收到手續齊備的申請文件后,即登記申請日期,編申請號,計算申請人所需繳納的費用,向申請人發送《收費通知單》。
(3)申請人接到《收費通知單》后,應盡快按數額繳納費用,商標局只有在收到如數的匯款后,才會向國際局遞交申請。如若兩個月后商標局仍未收到匯款,便會將此申請文件及其它附件一并退還申請人,不再保留申請日期和申請號。
注意:
國際局如在商標局收到國際注冊申請之日起,兩個月之內收到商標局遞交的商標注冊申請,商標局的收文日期便是國際局的收文日期,也就是該商標的國際注冊日期;
如國際局在兩個月之后收到該申請,國際局則將國際局收到該申請的日期作為收文日期和國際注冊日期。
如申請人想要指定保護的國家既有"協定"成員國,又有"議定書"成員國,而本國申請注冊的還未取得注冊,或者說剛剛提交申請,遇到這種情況,我們建議申請人可先就"議定書"成員國提出國際注冊申請,當該商標在本國注冊后再就"協定"成員國提出后期領土延伸申請。這樣即能馬上申請商標國際注冊,又不浪費時間,盡快取得商標注冊保護,特別是當該國際注冊申請是在國內注冊申請提出六個月之內提出的,申請人還可要求優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