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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標注冊常見的問題
2013/02/27 來源:http://www.zks.asura 編輯:m_8cad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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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問:注冊香港商標如何查詢?
答:知識產權署可供網上檢索的商標記錄,包括注冊商標和待決商標注冊申請的數據。商標注冊處已采用謹慎措施,避免出現技術故障,并會盡所能確保本系統定期更新數據。如本系統所載的數據或記錄有任何錯漏,對于因這些錯漏或因依賴有關數據或記錄而直接或間接引致的任何后果,商標注冊處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商標注冊處保留修改、增加或暫停檢索系統的全部或部分內容的權利。
2、問:注冊香港商標的期限是多少?
答:根據《商標法》第37條的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從商標注冊實務來看,商標核準注冊之日即是初審公告三個月期滿之后的第二天。法律依據《商標法》第37條。
3、問:注冊香港商標需要多長時間?
答:商標查詢: (1)內部查詢,免費,兩小時完成。 (2)代理政府查詢服務,遵循查詢自愿有償、查詢結果僅供參考原則。時間為7-14個工作日。 3、提交申請:辦理申請所需要的材料:申請人資格證明資料/清晰的商標圖樣/申請類別。時間6-8個月。
4、問:香港商標如何轉讓?
答:依照《商標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注冊商標所有人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將其注冊商標轉移給他人所有;或企業因合并、分離或兼并應當辦理轉讓注冊商標的手續。轉證注冊商標的,商標轉讓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必須一并轉讓,轉讓后的商標所有人不再是原注冊人。
注冊商標的轉讓形式有合同轉讓和繼承轉讓。合同轉讓是指轉讓人和受讓人之間通過簽訂轉讓合同的方式轉讓注冊商標的;繼承轉讓是指依法登記的個體工商戶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由法定繼承人繼受其注冊商標。
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5、商標申請人所需材料:
1、《商標代理委托書》蓋章或簽字后寄回我公司。
2、《商標代理委托書》可從本網站上下載。
3、 受讓人身份證明(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身份證復印件)
4、交納轉讓注冊費
5、 轉讓人商標注冊證的復印件;
6、轉讓雙方在申請書上蓋章或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