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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投資移民E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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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投資移民EB5
2013/01/29 來源:http://www.zks.asura 編輯:ZksAsu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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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便捷的綠卡渠道
投資移民方案就是指美國移民法中的EB-5這項移民簽證類別,簡稱EB-5。EB-5(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是美國移民法中針對海外投資移民者所設立的移民類別。此類別自1990年創設以來,對申請人之資格條件在歷經二次修法后,如今是所有移民類別中,申請核準時間最短、資格條件限制最少的一條便捷渠道。
此類別的投資門檻一般訂為100萬美元,如果投資標的案是位于符合國家統計資料中的低就業地區,則此投資門檻還可降為50萬美元。外國移民申請人籍藉由投資100萬或50萬美元于美國境內的一個企業,并創造十個就業機會,即可取得二年期的條件式綠卡。二年屆滿前90天,若該項投資行為及所創造的就業機會均仍然存在,則投資移民人可申請將條件解除,成為永久居民。
申請條件最寬松
EB5對申請人的資格條件訂定相當寬松,投資人無須受任何商業背景、年齡、教育程度及語文能力的條件限制,只要證明其投資的資金來源為合法取得即可。而且此資金不限定要通過自己努力經營企業所賺得,亦可經由繼承或贈與取得。此移民類別的另一大特色是「全家移民」,亦即投資人、其配偶及未滿21歲之未婚子女均可同時申請移民。
一般而言,符合資格之申請人大約可在文件備齊遞送件后的2-3個月,即可獲知其申請是否被美國移民局批準,并于8-10個月內獲發移民簽證,舉家遷往美國任何愿意居住的州,享受美國居民權益的新生活。在條件式綠卡屆滿二年的前三個月內,再申請將綠卡條件移除,成為正式的永久居民。此移民簽證的另一特色是投資人在持有條件式綠卡期間,不但可自由進出美國,且無移民監的困擾;因此如果投資人在原居國繼續經營事業,可選擇不長居美國而不影響其移民身份。
目前美國政府每年授予EB-5簽證的名額有10000名,其中有3000個名額將保留給選擇投資于「經濟特區(Regional Center)」內的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