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曼公司的應用
注冊開曼公司對于中國客戶來說,并不陌生。但由于成立的門檻比BVI稍稍高了一點,實際來注冊開曼公司的客戶僅為BVI公司的20分之一左右。開曼群島沿襲了最早的離岸港巴哈馬的很多做法,在80年開曼開始在離岸金融領域漸入佳境。開曼的公司與金融方面的法律幾乎是為了離岸金融而生的,多年來他和資本界的貴族們保持了神秘的默契,為資本的保密、自由、包裝切割、升值提供了無以倫比的空間,被譽為“資本工廠”。
正是因為這樣,開曼成為少數幾個在北美和亞洲的香港與新加坡可以上市的屬地,同時受到全球的金融和法律人士的全力追捧。中國的多家海外上市企業也都在自己的離岸結構中擁有不止一家開曼公司。在返程投資和直接外商投資中,也有很多客戶使用開曼公司做為控股公司對中國市場進行投資。
開曼公司的司法特征
● 授權股本開曼群島政府對其離岸公司的注冊資本并沒有限制,但是一般做法是采用 50,000 美元作為最少的注冊資本注冊。資本可劃分為 50,000 股每股1.00 美元 。
● 開曼公司不記名股票豁免公司可以發行不記名股票。
● 股東最少一名股東,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沒有國籍上的限制。開曼群島離岸公司可選擇發行記名或不記名股票。
● 董事最少需有一名董事。董事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而且沒有任何國籍上的限制。
●注冊辦事處注冊辦事處必需位于開曼群島。
● 公司名稱擬注冊之公司名稱不能與已注冊公司之名稱相同或太相似,除此以外,沒有特殊要求。用以表示有限責任之公司名稱結束語公司必須使用以 Limited、、Corporation、Incorporated、Societe Anonyme 或其縮寫作為結束語以表示有限責任公司。
● 公司名稱限制除非經過特許,否則公司名稱不能出現 BANK(銀行) 、TRUST(信托)、MUTUAL FUND(基金)INSURANCE(保險)、 Royal(皇家)、Imperial(皇帝)、Empire(帝國)、 Bank(銀行)、Insurance(保險)、 Building Society(建房互助協會) 、或是REINSURANCE(再保險)等字眼。等字眼的禁止使用。稅務免除公司的名稱中不需要一定注明"有限"。名稱可以用拉丁字母表示。注冊文件必須以英文書寫。
● 財務報表不需要編制和提交財務報表。
● 稅務要求不需申報或繳納任何稅項,除了年度牌照費。
● 免雙重課稅協議開曼群島沒有和其它國家簽定免雙重課說協議。
● 隱密性在開曼群島登記設立的境外公司,享有高度的隱密性,公司股東名冊完全不對外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