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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主商標介紹,無主商標的成因
2019/07/10 來源:http://www.rubberduckyderby.net 編輯:Administ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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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主商標
無主商標是指由于企業破產、解散、關閉或商標人死亡,在主管機關的商標注冊簿內仍然存在的注冊商標。簡而言之,無主商標就是沒有商標持有人但仍合法的商標。
無主商標的三個特征
(1)無主商標依然是注冊商標
雖然無主商標沒有了“主人”,但如果商標還在10年有效期內,那該商標依然是注冊商標,受《商標法》保護。
(2)無主商標沒有商標持有人
企業一旦破產、關閉或者商標持有人死亡,都會導致該商標成為無主商標。這是無主商標最根本的特征。
(3)商標歸屬還未確定
由于無主商標沒有商標持有人,所以該類商標的歸屬權是尚未確定的,也沒有人能對該類商標主張權利。
注意:無主商標不是閑置商標。無主商標和閑置商標的共同點是雙方都還在10年有效期內,不同點是閑置商標依然有主,只是主人不使用該商標,而無主商標則是商標持有人已不存在。
無主商標的成因
(1)注冊人商標意識不強
無主商標的出現多是因為企業對商標的資產屬性不夠重視。企業破產前對有形資產作了處置,而忘記處置無形資產,導致了無主商標的產生。
(2)商標注冊成功前企業就破產了
注冊一個商標通常需要一年左右的時間,如果被提異議了那時間會被拖得更長。而由于市場競爭異常激烈,有的企業還未拿到商標就被淘汰出局,讓之后注冊成功的商標成了無主商標。
如何為無主商標找到“主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 注冊商標專用權因轉讓以外的繼承等其他事由發生移轉的,接受該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當事人應當憑有關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專用權移轉手續。”
商標是可以作為遺產被繼承人繼承的,但繼承人需持有相關證明文件或法律文書,去商標局辦理手續,從而避免商標成為無主商標。
如果公司在注銷時沒有將商標轉讓,也沒有決定歸屬的,由原公司的全體股東就公司注銷清算時遺漏的財產予以處理。如果想對商標進行轉讓,可由接受該企業財產的清算組織或部門提出商標轉讓申請,憑有關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專用權移轉手續。
商標權利人一定要妥善處理手中的商標,切實保護好這一無形的資產,千萬別讓它們淪為“無主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