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預估稅介紹
美國納稅人必須在獲取收入時通過預扣款或者預估稅來繳納所得稅。
如果通過工資預扣的所得稅金額不足,或者另外有利息、股息、資本利得、自雇等收入,納稅人有可能需要預先繳納所得稅,而不是等到來年稅務申報時一起繳納。
通常,如果納稅人預計在申報稅表時需要繳納1000美元或以上的所得稅,一般都需要按照季度繳納預估稅。
2017年度的預交稅日期分別為4月18日、6月15日、9月15日及2018年的1月15日。
可以通過郵寄支票、電話付款或者在政府網(wǎng)站采用電子付款的方式來繳納預估稅。
納稅人可以使用1040-ES表(Form 1040-ES)來計算聯(lián)邦預估稅。
在計算預估稅時,要考慮到當年的總收入、應納稅收入、已交稅款、扣除額以及抵稅優(yōu)惠額等。
另外,還可以根據(jù)前一年的稅表為參考來預估當年的所得稅。
如果納稅人沒有通過預扣稅或預估稅繳納足夠的稅款,將被視為預估稅繳納不足,有可能會被處以罰款。
一般而言,大部份的納稅人如果在申報稅表時需要補交的稅款不到1000美元,或是已繳稅金達到當年應繳稅金的90%或者上一年應繳稅的100%(以較小金額為準),就可以避免該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