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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稅務條款」公司應稅收入和非應稅收入
2019/10/08 來源:http://www.rubberduckyderby.net 編輯:Administ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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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加坡公司的應納稅收入包括:
(原文翻譯)
a 所有貿易、商務往來的收益或利潤;
b 投資收益,如股息,利息和租金;
c 特許權使用費,溢價及任何其他財產收益;和
d 本質上就是收益的部分。
2、以上公司應納稅收入在什么情況下需要繳稅呢?
有兩種情況:
(原文翻譯)
a 收入在新加坡本地產生
b 收入在海外產生但是在新加坡接收
換句話說,不管是公司的業務收入,還是公司的分公司或子公司的收入,只要這些收入不是在新加坡本地產生的,也沒有匯入新加坡,就不需要交稅。
注:關于新加坡海外子公司分紅收入的稅收減免政策在此不作討論。
以下幾種情況,公司在海外產生的收入視為在新加坡接收:
(原文翻譯)
a 匯往,轉交或帶入新加坡;
b 用于償還新加坡本土貿易或業務產生的任何債務;或
c
用于購買帶入新加坡的任何動產(例如與業務有關的設備或原材料)。
不在新加坡本地經營的公司,通常涉及不到這些情況。
3、公司的非應稅收入有哪些呢?
(原文翻譯)
資本利得不需要交稅。比如公司固定資產的增值收益或銷售收入;資本交易過程中外匯交易產生的收益。
總結:中國企業主在新加坡注冊的公司,經營利潤在公司應納稅收入范圍內,適用17%的企業所得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