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離岸構架,就是按照需求,運用不同的離岸工具,選擇適當的離岸屬地,采用恰當的離岸構架將其組合起來,從而使最終受益人利益最大化。離岸構架不一定是多層的,例如,一個客戶在香港注冊一家公司,然后用香港公司開設賬戶,就是一個沒有使用結構的做法,而客戶成立一家BVI公司,然后再用BVI公司控股香港公司,最后用香港公司開設賬戶,這就是一個結構,這個結構起到了保密性更好,消除稅務風險等作用。通常情況下,離岸構架會涉及到多個公司,多個離岸屬地,一些大型跨國公司,往往會用到上百家公司,數十個離岸屬地,多種結構。結構的作用當然不是單一的,而是多方面的,甚至是多方面互相作用的。一個結構的涉及客戶整體的商業目標,各個屬地的法律政策,金融監管等等多方面的因素。 以下例子是按照離岸結構中站主導地位的目標來進行劃分的,請不要以此做為任何分類的標準,因為在實際的應用中,結構的策劃是千差萬別,且因人而異的,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國際貿易型 也叫價格轉移型,尤其是大型跨國企業經常用來減少投資所在國的賦稅的主要手法,雖然各國針對價格轉移都有嚴格的規定,使價格轉移實施的空間縮小,但適當的結構仍然能夠起到節稅,增加可投資性流動資產的一個必不可少的做法。比如:可口可樂中國每年付給可口可樂國際的大筆的知識產權費用就是一種拉高本地成本的一種價格轉移。 2、政策規避型 這種類型在臺資企業最為多見,臺灣企業為了規避部分產業不允許向中國投資的政策,通過 臺灣然人-->維爾京公司-->外商獨企業的結構,這屬于一種政策回避;又如一家美國公司,為了實現對中國的某類只是產權的實際控制,通過 美國自然人-->香港公司與國內簽署知識產權協議。
3、政策尋租型 這種類型在2008年新所得稅法實施前,在很多國內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中比較常見。為了享受到國家給與外資公司的稅收及政策上的優惠,通過 中國自然人-->維爾京公司-->外商獨企業的結構。
4、海外上市融資型 由于國內證券市場上市要求非常高,同時對于民營企業直接海外上市要通過嚴格的審批,因此國內民企海外上市基本都會運用這樣的構架:中國自然人-->維爾京公司-->開曼公司-->香港公司-->外商獨企業的結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