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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版權相當于商標全類保護?還需看情況說
2019/08/01 來源:http://www.rubberduckyderby.net 編輯:Administ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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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發現,部分申請人對著作權(即版權)的保護存在一些誤解,認為只要版權在手,就可以無條件地無效掉任意一個模仿你的近似商標。
但其實,并不全是這樣的。今天,帶大家再次討論一下版權對商標的保護作用。
版權又稱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人身權)。
其保護的是著作權人在文學、藝術、科技領域具有獨創性的智力創作成果。
簡單點說就是:作品登記版權就是為了確定權利歸屬。著作權是在作品完成時就自動產生的,并不需要特別的程序。
但要證明自己就是某個作品的原創作者在法律實務中往往非常困難,因此版權登記就顯得尤為重要了。
商標logo的設計者和所有人很可能不是同一個人,如果Logo作為委托作品,其著作權的歸屬有兩種情況,約定歸委托人所有,或者沒有約定,就歸設計者所有;而商標只屬于商標權人所有。
許多申請人會有疑問,商標注冊后已經有商標法保護了,還需要去做一次版權登記保護嗎?
登記版權很有必要!但并不是所有商標都能申請版權。
商標法第三十一條中關于在先權利的規定中,
“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通常,商標糾紛中權利人在主張商標權的同時還主張商標標識構成著作權意義上的美術作品,從而使自己的商標獲得更為全面的保護。
但是,如果是單純的文字商標,沒有設計過的,是不能申請著作權保護的。只有經過設計過的漢字、圖形或者LOGO才可以。
什么情況下,版權對商標能起到保護作用?
版權登記并不意味著你的商標就能夠在45類里被完全保護起來了。
分兩種情況來說:
1、版權登記保護作品的創意,也就是說在商標作品進行版權登記的情況下,如果某個商標的創意和設計風格極力“模仿”你的商標,這種情況可以從原創的角度駁回商標申請,無論該模仿的商標是第幾類商標。
2、但是,如果某個商標與你的商標名稱相同,但是創意和設計風格卻大不相同,并不會引起混淆,并且在你沒有申請商標保護的類別上進行注冊。這種情況下版權并不能對抗他人的商標申請。
由此看來,要在特定類別上保護商標的專有權還是要盡早在相應類別上進行商標注冊,要保護品牌商標設計的獨特性(防止商標LOGO的設計風格被模仿),則需要登記版權。
二者在保護商標和品牌LOGO設計上各自發揮著各自的優勢,不可相互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