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冊
-
全球注冊
-
注冊公司
-
注冊開曼公司
- 當前位置
開曼群島優惠政策
2013/09/12 來源:http://www.rubberduckyderby.net 編輯:m_8cad29
內容太多不想看?想快速了解可直接咨詢 >>
立即咨詢
開曼群島為加勒比共同市場準會員,其金融服務水平相當出色,但政府為了進一步改善國際形象,最近幾年來逐漸加強了對金融監管的控制力度,比如從2002年初開始,政府要求所有在當地注冊的銀行必須在當地設有辦事處或工作人員、銀行必須遵守當地法律,等等。目前在開曼群島注冊的公司約有4萬家,另有6200 家共同基金、875家保險公司和數量龐大的注冊船只(250 艘商船和1302 艘郵船)。島上在1997年還開設了一家證券交易所。但開曼群島政府對外國直接投資(FDI)并沒有統計。開曼群島針對公司和個人的洗錢行為,還制定了專門的反洗錢法--《贓款贓物法》(PCCL)。該法制定于1996年,2001年進行了修訂。開曼群島貨幣管理局負責處理開立銀行的申請;審核發放銀行信托公司的執照;
管理保險公司、保險經理人、經紀人、保險代理;監管共同基金及其管理者。開曼群島政府為了鼓勵在當地投資開辦企業,推出了一系列的優惠措施,主要是針對符合以下條件的情況減免關稅:
1、出口型企業:如投資額超過5萬開曼元,雇傭至少4名開曼人且雇傭期超過5年,可對建筑材料、設備和貿易工具免征進口關稅。在生產過程中使用的工具也可減收進口關稅;
2、內銷型企業:如投資額超過2.5萬開曼元,雇傭至少4名開曼人且雇傭期超過3年,可對建筑材料、設備和貿易工具減收進口關稅。在生產過程中使用的工具也可減收進口關稅;
3、在《本地公司(控制)法》規定下無需獲得營業執照的公司:投資總額不少于1萬開曼元,投資領域為全新的行業,雇傭至少2名開曼人且雇傭期超過3年,可減免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