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探親簽證邀請信上應包含哪些內容?
1. 對美國短期探親簽證申請人有什么要求?
• 赴美旅行的主要目的是拜訪在美國的親朋好友;
• 計劃在美國的停留時間詳細明確且有限;
• 在美國境外有固定居所及旅行結束后確保回國的牢固約束力。
2. 由美方親友出具的邀請信應該包括哪些內容?
由美方親友出具的邀請信要描述被邀請人的姓名、邀請人與被邀請人之間的關系、被邀人的訪美目的、預計在美國停留的時間,以及由誰來提供被邀人在美國的費用等。
3. 如何證明申請人能夠支付在美國的一切費用?
簽證申請人是否有足夠的財力去支付他在美國期間的花費:最好的辦法是出示申請人已經預先支付的來往的機票和已經付款安排好的住宿收據;如果本人沒有足夠的財力,親友要提出支持的證明。
4. 如何證明申請人在國內有難以放棄的職業關系?
證明申請人在國內有難以放棄的職業關系的有:申請人讓所在的單位開具一份在職證明或休假證明,說明在其探親訪友期間將為其保留職位,回國后會繼續回來任職。
5. 如何證明申請人在國內有難以放棄的經濟關系?
證明申請人在國內難以放棄的經濟關系有:該申請人擁有非常好的工資收入、公司股票、銀行存款,擁有自己的汽車、房產、土地、公司等。
6. 我持B-2簽證可以申請改變身份嗎?
是的,你可以申請由B-2簽證改變為另一種非移民簽證類別,但你必須證明自己申請B-2簽證的最初并沒有改變身份的意圖。
7. 我持B-2簽證去美國探親,可以攜帶我的家人一起去嗎?
是的,你可以帶你的或配偶的直系親屬,或者長期同你居住的親戚。如果出示以下證明,你也可以帶你在國內的私用仆人(非移民身份):
a. 他/她在國內有不可放棄的住所;
b. 他/她為你工作至少一年,或有至少一年的仆人工作經驗,并且現在和你是雇傭關系。
8. 如果申請簽證遭到拒絕,能否再申訴?
可以申訴,可以由本人或受邀請方的公司向移民局提出I-131申請,如果有足夠的材料能夠證明準備赴美的申請人有強烈的家庭經濟約束力,在這種情況下可向移民局提交I-131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