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公司高級管理人員L1A簽證續簽的成功秘籍
我們知道,針對跨國公司的高管,有一種工作簽證叫L-1A簽證,該簽證允許申請人在美國工作,同時允許申請人有移民傾向。申請該工作簽證需要具備的基本條件有:
(1)同時存在兩家公司,一家在美國,一家在美國境外,且該兩家公司具有合格的關系,比如是母子關系或關聯公司(即被同一股東控制)
(2)申請人本人在申請日之前至少一年在美國境外的合資格公司連續擔任高級管理人員一年,且必須是全職工作
(3)申請人將被派到美國的公司擔任高級管理人員
通常,來自中國的公司可以通過在美國新設一家公司的方式,來滿足上述條件,進行首次申請L1A工作簽證,通常該簽證給一年,因為美國的公司是新成立的公司。
對于新設公司的L1A工作簽證的申請相對容易,主要提供中國公司的材料,和美國公司的商業計劃書。
但是當一年到期之前,申請人需要向移民局遞交L1A續簽申請,續簽的審核會比第一次申請難度要大。
通常在續簽之前,美國公司通常都不能達到盈利,有的公司甚至因為業務問題,并沒有招聘任何一名員工,除了申請人本人,那么在這種情況下,申請人通常會覺得自己的續簽肯定過不了,再加上經常聽到一些關于L1A續簽被據的消息,讓越來越多的申請人沒有信心。
其實續簽的法律條件并沒有變,還是要求美國公司連續經營一年,仍然滿足初次辦理L1A簽證時的要求。但是很多客戶美國公司要么運營沒有任何起色,或者想更換經營方向,或者發生內部人士變動,企業資金不足等,對續簽信心不足。法律并沒有要求續簽的時候美國公司一定是盈利,或美國公司一定要有幾名員工。
通常審核的標準是是否在經營美國公司。所以只要有證據證明美國公司一直在運營,申請人本人在首次拿到簽證一年內就美國公司的管理和運營作出了貢獻,并且能合理解釋美國公司運營狀態的,基本上都可以續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