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簽證
-
全球簽證
-
美國移民
-
淺談美國綠卡
- 當前位置
美法官頒禁令阻止“公共負擔”新規生效
2019/10/23 來源:http://www.rubberduckyderby.net 編輯:Administrator
內容太多不想看?想快速了解可直接咨詢 >>
立即咨詢
美國國土安全局(DHS)8月發布《“公共負擔”不具備入境或定居資格》的最終法規,計劃10月15日正式生效。
10月11日,紐約南區、加州北區和華盛頓東區聯邦地區法院的法官發布禁令,緊急阻止“公共負擔”新規生效,禁止采用依據“公共負擔”新規更新的相關表格。
美國移民與公民事務局(USCIS)
美國移民與公民事務局(USCIS)也根據“公共負擔”新規的內容同步更新了包括I-864、I-129、I-485等在內的一系列表格,計劃與新規同日生效。
但由于存在上述法院禁令,USCIS官網因此不得不在公布新表格的數日后宣布,撤回即將生效的更新版表格,仍使用現有舊版表格。
美國務院(DOS)
10月11日,美國務院(DOS)就公眾負擔問題對簽證申請政策作出調整,對公眾負擔的定義和考量標準作出了更為嚴格的解釋和修改,力求與國土安全部(DHS)政策統一標準。
新政原計劃10月15日生效,但由于DOS計劃為公眾負擔的新政實施量體訂作一套相關的申請表格,因此在新表格尚未公布之前,新政并未正式實施。
目前簽證申請人仍可以按照原計劃參加移民簽證面談。
www.travel.state.gov
背景閱讀
根據美國移民法規定,外國人如果被美國政府認為可能成為公眾負擔的話,會遭拒絕入境。
特別是移民簽證和綠卡申請過程中,申請人都應當證明自己不會成為美國政府的公眾負擔。
根據法律規定,移民官需要考慮申請人的年齡、健康狀況、家庭情況、財產以及經濟狀況、學歷水平和技能等因素,來綜合判斷申請人會否成為公眾負擔。
移民法對“公共負擔”已有規定,但特朗普政府認為該定義與適用較為寬泛,并未對新移民產生實質影響。
2018年起,特朗普政府一直試圖對“公共負擔”的定義與細則進行修改。
2019年8月12日美國國土安全局(DHS)發布了《“公共負擔”不具備入境或定居資格》的最終法案,計劃10月15日正式生效。
移民與簽證政策接連收緊,“公共負擔”新規旨在嚴厲打壓領取和使用公共福利的新移民,這讓包括綠卡申請者和綠卡持有人在內的移民群體感到惶恐不安。
針對“公共負擔”新規的訴訟起于紐約州,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George
Daniels以“政府未就‘公共負擔’需作修改的原因提出合理解釋”的理由阻止該新規在全國范圍的實施。
緊接著華盛頓東區和加州北區的法官也相繼簽發了預防性禁令阻止新規實施。
三州聯邦地區法院的緊急叫停,無疑帶來了積極的訊號。
加州美國法官Phyllis Hamilton認為,“在針對‘公共負擔’的案件中,原告有充足的理由勝訴。”紐約法官Daniels表示,“公共負擔”新規是“
為‘排外政策’找到的冠冕堂皇的理由”。
美國司法部并未立即對此作出回復。
盡管目前“公共負擔”新規被暫時禁止,但據報道,美國聯邦司法部(DOJ)有可能提起上訴。
紐約地區法官表示,“只要移民群體仍受聯邦政府的打擊和威脅,他們就不會停止對抗的腳步。”
這場政府與移民群體之間的抗爭還遠遠沒有結束。